除工业动力用煤经营外,取缔一切散煤经营行为,开展散煤经营清零行动;城中村冬季取暖一律煤改电、煤改气……今年,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重点抓好燃煤总量削减、散煤治理和燃煤废气治理,从根源上治霾治污。
6日,记者从聊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确保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75微克/立方米左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达到130微克/立方米左右,NOx年均浓度持续改善,达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SO2的年均浓度在2016年的基础上持续改善。
为此,聊城市提出,2017年年底前,要坚决完成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127万吨的目标,对完不成每天减量任务的企业和县(市、区)一律实施限产和限批;除工业动力用煤外,禁止一切散煤销售、加工和使用,农村地区冬季取暖一律改用清洁型煤。在禁燃区内开展燃煤清零行动,除工业动力用煤经营外,取缔一切散煤经营行为,开展散煤经营清零行动,对散煤经营商户注销经营证照,取消经营场所,清除贮存的散煤及散煤加工品,城中村冬季取暖一律煤改电、煤改气;高标准开展燃煤废气治理工作,供暖期结束后,未能实现废气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锅炉,一律停产治理,达到超低排放后方可恢复生产,2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一律改电改气或其他清洁燃料,不能改用清洁燃料的一律拆除。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一律改为高效煤粉炉并配套建设高效脱硫除尘和脱销设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本文来源于:聊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