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日前发布的《关于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称,对运行补贴三年政策期满后再安排适当资金予以支持,即采取逐年退坡方式给予补助,第一年退坡50%,第二年退坡至25%,第三年市级不再补助。
据记者了解,唐山市是在河北省的指导精神下出台的此项政策,河北省关于清洁取暖补贴退坡政策的文件目前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但尚未公开发布。由此可见,河北省各下辖市未来三年的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都将执行三年退补至零的政策。
现在这个取暖季是2017年完成煤改清洁取暖的河北农村居民享受全额运行补贴的最后一个取暖季。也就是说,明年的这个时候,河北省的双替代用户将只能拿到50%的运行补贴。
河北省现行的农村清洁取暖补助政策是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冀代煤办〔2018〕30号)执行的,具体到煤改电的运行补贴政策目前为:给予采暖期农户用电0.1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最高补助1200元。由省、市、县各承担1/3。退坡50%则剩下最多600元补贴,退坡至25%则最多仅剩300元补贴。
相对而言,同在京津冀地区的天津在11月22日就《关于延长执行我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点击查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计划将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延续三年,自2020年11月起至2023年3月止,补贴标准与之前一致,如对煤改电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另外还多增加了三个小时的谷电期。
而天津市之所以敢这么做,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政府的财政实力相对更强,而河北省各市的财力普遍较差。对于河北省目前采取的退补政策,河北省政府相关人士依然认为,“很困难,河北省的财政本来就很难了,每年还要拿出这么多钱补贴。”
当前,我国已大规模推动清洁取暖改造三年有余,近些年来,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在政策规划上基本都明确以三年为补贴期,三年后不再补贴,2019年是2017年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享受运行补贴的最后一年。
对地方政府而言,清洁取暖面临的后补贴政策如何设计?是一个当前令当局非常纠结的难题。不继续补贴?必然导致大规模返煤现象。继续补贴?财政压力实在太大。选择逐步退补由此成为了一个折中方案。河北省的做法很大程度上亦属无奈之举,但综合考虑各方面得失,这仍将成为其他各省采纳的主要退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