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包头市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作为中央财政支持的第4批清洁取暖试点20个城市之一,《包头市2021年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包头市五区、外五旗县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显著提升,达到75%以上。
- 任务目标
接入热电联产集中共热共23079户、213万平方米;“煤改空气源热泵/电热膜项目”,共改造4561户,涉及35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煤改“太阳能+电辅助”项目。共改造26843户,217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煤改气”改造项目,涉及36001户,276万平方米。另外,方案提出,工业余热及热电联产热源改造;供热、燃气管网建设;新能源供热项目建设;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智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其他热源建设、改造项目。
- 补贴政策
补贴政策分居民热电联产或工业余热集中供热改造、居民电代煤、太阳能+电辅助、居民生物质取暖、居民气代煤改造、电网增容、供热二次网扩容及改造、建筑能效提升等八类进行分类补贴。其中,对已解决采暖、未解决生活用气的用户,具备管道天然气改造条件的,按照3000元/户进行补贴;居民分户式、集中式电代煤,采用空气源热泵的按180元/平方米补贴;居民生物质取暖,按炉具购置价格的85%的标准进行补贴,每户最高补贴3500元。 气费补贴。继续执行2020年补贴政策。(市、区财政、燃气公司补贴12元/平方米 采暖季,其中燃气公司承担4元/平方米 采暖期,财政补贴8元/平方米 采暖季,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62平方米,暂按三年补贴。)初步测算,本方案清洁取暖项目总投资50.33亿元。
以上内容来源于包头市人民政府